約拿單·愛德華茲(Jonathan Edwards) 文集

4 品格與倫理 · 仁愛使我們樂於行善 · biblesupport.com
第二章 行善的對象

2. 這種行為的對象,或我們應向誰行善。——這些在聖經中常用「我們的鄰舍」來表達;因為我們面前的職責蘊含在「愛鄰舍如同自己」的誡命中。但在此,我們或許會像來到基督面前的年輕律師一樣(路 10:29 等),問:「誰是我的鄰舍?」正如基督的回答教導他撒馬利亞人是猶太人的鄰舍,儘管撒馬利亞人和猶太人彼此視為卑賤、被咒詛的,並視為苦敵,所以我們可以從三個方面被教導我們應向誰行善:

首先,我們應當向善人也向惡人行善。我們這樣做,是為了效法我們的天父,因為「他叫日頭照好人,也照歹人;降雨給義人,也給不義的人」(太 5:43)。世界充滿了各種各樣的人——有些是好的,有些是壞的;我們應該向所有人行善。我們確實應該特別「向信徒一家的人行善」,或者我們有理由在仁愛的實踐中將他們視為聖徒。但儘管我們應該最豐盛地施恩於他們,我們的行善不應僅限於他們,而應該在有機會時向所有人行善。當我們活在世上時,我們必須預期會遇到一些品性極惡、性情和行為可憎的人。有些人驕傲,有些人不道德,有些人貪婪,有些人褻瀆,有些人不義或嚴苛,有些人藐視上帝。但任何或所有這些惡劣的品質都不應阻礙我們的仁慈,也不應阻止我們在有機會時向他們行善。正因為如此,我們更應該勤奮地造福他們,以便將他們贏得歸向基督;尤其應該勤奮地在屬靈的事上造福他們。

其次,我們應該向朋友也向敵人行善。我們有義務向朋友行善,不僅因為我們有義務向他們行善,作為我們的同胞,以及那些按照上帝形象被造的人,而且也因為友誼和感恩的義務,以及我們對他們的感情。我們也有義務向敵人行善;因為我們的救主說(太 5:44):「只是我告訴你們,要愛你們的仇敵,為那咒詛你們的祝福,為那恨你們的禱告,為那凌辱你們的,逼迫你們的祈禱。」向那些對我們不好的人行善,是我們作為基督徒唯一合宜的報復;因為我們被教導(羅 12:17,羅 12:21)「不要以惡報惡」,反之,要「以善勝惡」;又寫著(帖前 5:15):「你們要謹慎,無論是誰都不可以惡報惡;總要追求善,彼此相待,也待眾人。」又寫著(彼前 3:9):「不以惡報惡,不以辱罵還辱罵,倒要祝福;因你們是為此蒙召,好叫你們承受福氣。」

第三,我們應該向感恩的人也向忘恩負義的人行善。我們有義務效法我們的天父,因為他(路 6:35)「恩待那忘恩的和作惡的」;命令是「你們要慈悲,像你們的父慈悲一樣」。許多人反對向他人行善,說:「如果我這樣做,他們永遠不會感謝我;他們會以辱罵和傷害來回報我的善意。」因此,他們很容易為自己不施恩慈找藉口,特別是對那些可能表現出忘恩負義的人。但這樣的人沒有充分仰望基督;他們表明他們要麼不熟悉基督教的規則,要麼不願意培養其精神。既然已經談到行善的職責,以及我們應向誰行善。我接著,如前所述,談論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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